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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修(制)订2026-2027学年夏季及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课程教学大纲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载体,是组织教学活动、规范教学过程、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。根据《教务处关于开展2026-2027学年夏季及秋季学期本科新开课程录入及教学任务落实的通知》(教函〔2026〕27号)要求,现开展2026-2027学年夏季及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面修(制)订、审核与重新提交专项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修(制)订范围

在2026-2027学年夏季及秋季学期开课的所有本科课程。

二、教学大纲模板及范例

参见附件1-3。

三、工作要求及流程

(一)高度重视,压实主体责任

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法定依据,也是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的基准。各教学单位负责人、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,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,统筹组织好本单位课程大纲的修订、审核与提交工作,确保责任到人、落实到位。

(二)严格对标,规范编制要求

1.全面覆盖,标准统一:本次修订范围涵盖2026-2027学年夏季及秋季学期所有开设的本科课程(含实验实践环节、素质教育选修课、校公选课)。在对标本部课程教学大纲的基础上,原则上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须与校本部同课程保持高度一致。

2.内容完整,信息准确:所有课程必须制定/修订教学大纲,严禁留白。大纲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模板编写,课程编号、课程名称、学时、学分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教务系统相关字段保持一致。

3.严守规范,鼓励创新

严肃性:课程考核模式及成绩评定办法必须在大纲中明确设定,并严格执行,严禁随意更改;

前瞻性:鼓励教师在课程负责人组织下,经过充分研讨,引入人工智能等新手段、新模式赋能课程教学,更新教学内容,但不得随意删减核心知识点和教学内容。

(三)规范流程严把审核关

1.三级审核:所有教学大纲须经编写教师、课程负责人、开课单位教学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字(或电子签章),确保格式规范、内容合规、完整翔实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。

2.统一报送

报送时间:2026年8月1日前。

报送方式:各教学单位教务干事将本单位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(PDF及Word格式)汇总压缩后,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OA邮箱。

3.检查与发布

教务处将联合校教学督导专家进行逐一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各开课单位须按照教务处指引,将最终版教学大纲上传至“综合教务系统”。大纲一经系统发布,原则上不得更改。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授课时向学生公布教学大纲及课程考核方式。




教务处

2026年6月30日

(联系人:杨小军,联系电话:3835410)